前段时间,有件事即令我高兴,又使我郁闷。这件事就是我的“我读沈从文”被濮阳日报周末版从论坛上选载了,看到报纸后,我很高兴,毕竟自己写的东西变成了铅字,可令人不爽的是,我竟然不知道它被转载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九月四日,我在浏览本地的日报,那是一份周未板,内容以文艺、娱乐为主,发行量比较大,我平时就喜欢看类似的报纸。无意中发现有我在论坛上发的一篇小文,真是高兴,可一看署名不是我,不禁惊讶。怎么回事,难道论坛上的作品可以随意更改乱用吗?可内容一字不差,只是作者不同而已。当时我找到负责此版责编的电话,打通一问,原来他们就是在论坛上选用的,"为什么没有用稿通知呢?"他们说当时组稿时间太紧,来不及通知。"那署名是谁?为什么不是我的名字呢?"他们说论坛上都是呢称,没有办法联系到本人,就随便编了一个名字!听了这样的解释,真是又好气又好笑,难道媒体用文就这么不负责任吗?不过他们最后承诺:"下次周未版上给你更正",并把我的名字记下。
一连几个周未版我都很关注,始终没有找到那个小小的更正栏。开始还有点期盼,到后来就不抱希望了。倒是有几个朋友替我抱打不平,非要去问个明白不可。在我看来,写这些小东西,目的并不是为了发表,而是自己的兴致所致,所以不想去讨个什么说法,再说人家录用了,证明那篇小文还有可用的价值,说明它有一定的可读性,这很好呀,最起码这次录用给了自己信心,以前从没有想过给谁投稿,把自己的小作发表出去。仔细想想,这次报社的责编还算帮了我一个大忙,原来我也可以写文发表,这可是一个很大的鼓励哟!
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我虽然仍没有得到有关此文的一个说法,但它留给我的影响却是深刻的,除了惊喜,更多的却是面对生活中的得与失,坦然面对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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