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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马克思主义哲学

                                      

读《西方哲学史》,把脑子搞得一埸糊涂,各个流派的哲学大师们都是那么振振有词,以至于我都有点不知所措了,感觉有必要重温一遍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样再来理解各流派的哲学思想,或许要容易一些。

一、认识无形的世界:

●  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哲学"这个名字在古希腊文里是"爱"和"智慧"的意思,"哲"是明智的意思,"哲学"就是给人智慧,使人明智的学问。人在世界上总要同周围的人和事物接触,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对各种事物的观点,并形成了对整个世界最基本的思想,它支配着人们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行动,这就是世界观。哲学是专门研究世界观的学问,它研究的根本问题是精神和物质(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任何哲学都首先要回答物质和精神的问题,即谁先谁后,谁产生谁,谁决定谁的问题,由此产生了哲学上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体系。

● 头足倒置的唯心主义。唯心主义的主要观点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精神派生出来的,主观想象产生客观事物,精神是世界的本原。这里的"心"就是精神和思想。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精神产生物质,现实世界不过是精神的影子,没有精神就没有物质,从根本上颠倒了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产生唯心主义思想的根源有两个:一个是历史原因,原始社会不能科学认识自然现象,认为有一种超自然的精神力量在控制着世界,只好求助于神灵;另一个原因是社会原因,在阶级社会中,出现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脑力劳动成了统治阶级的特权,夸大精神活动的作用。

● 物质第一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是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物质决定精神,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它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唯物主义观点是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三种历史形态。辩证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最一般的发展规律,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

● 世界的本原——物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客观存在,它在人的意识之外,又能被人的意识所反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企图找到产生万物生长的原初物质,古希腊泰勒斯观察到自然界万物生长都离不开水,于是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水;我国古代的"五行说"把金、水、木、火、土看作是世界的本质;近代机械唯物主义认为原子是最小的物质单位,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质,这些观点有合理成分,但都不科学,因为它把物质仅仅看成是一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不是实物,而是指这些具体形态共同具有的特性——客观实在性。

●     物质的运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运动,运动是物质存在的形式。古希腊有位哲学家说过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河水在不停地流动,当人第二次踏入这条河流时,接触的已不是原来的水流,客观事物就像河水一样处于不停的运动中。运动和物质是不可分的,凡是物质都在运动,凡是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世界上的各种现象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

●     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时间和空间。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只要它存在着,就必然运动,只要它运动,就必然占有一定的空间,经历一定的时间,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哲学讲的"时间",是指物质运动过程的顺序和持续性,任何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总是首尾相接、前后相随,按照一定的先后循序渐进的。这里的"空间",是指物体存在的广延性,也就是物体的一定长度、宽度和高度,各物体之间的位置关系。一切运动着的物质都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是没有的。

●人的意识。恩格斯说:意识是地球上最美的花朵。美丽的花离不开肥沃的土壤,人脑的意识不能脱离物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人用大脑思考问题,人脑是自然界中最高级最复杂的物质系统,没有人脑这种特殊的物质,也就没有意识。意识的内容都是客观的,它来源于物质世界,当外部世界的事物通过人的感官传到大脑,才能产生意识。意识有社会性和能动性:意识是人类所特有的,是社会劳动的产物;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能动的,不但能够主动反映客观事物及其本质,还能影响客观事物。要正确地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关键在于认识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人们只能认识规律,利用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能违反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规律是客观事物的本质联系,只有体现了事物本身根本性质的联系才能成为规律;第二,规律是客观事物的必然联系;第三,规律是客观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具有稳定性。只有对大量复杂现象进行分析研究,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对规律有所了解。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客观事物的规律,并用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二、变化中的世界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事物之间的联系,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都是普遍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要用整体的观点来观察事物;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又都是发展的。发展就是客观事物上升向前和进步的趋势。客观事物处于永恒的运动和变化过程中,人们要正确认识事物,就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事物,研究问题。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哲学是两种对立的学说。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没有绝对静止和永恒不变的东西;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彼此孤立和永恒不变的,即使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位置的移动。形而上学还有个信条,就是非此即彼,认为世界的事物要末是好要末是坏,把事物绝对化、片面化、凝固化,不能正确、全面、完整地认识事物。

●矛盾的普遍性。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事物内部包含着既互相联系又互相依赖,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两个方面,客观事物是对立的统一,就是矛盾。矛盾是客观世界的普遍现象,从空间上讲,事事有矛盾,处处有矛盾,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活动,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从时间上讲,时时刻刻都有矛盾,自始至终有矛盾,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矛盾也是普遍存在的。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中。没有事物不包含矛盾的,也没有什么时候是不存在矛盾的,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特殊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绝对相同的,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个事物而区别于他事物,就在于任何都具有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是事物内部的特殊本质。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也有各自的特点。掌握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人们首先须认识事物的特点,即认识矛盾的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摘自:百科全书/哲学篇/24/12/

随感:学了十几年马克思主义哲学,读起来轻松多了;只是上学时有点死记硬背,对许多理论不求甚解,现在重新来温习,收获仍然不小。

●对立统一规律。(未完待续)

百科全书/哲学篇/25-12/续上

对立统一规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世界上一切现象和过程,内部都包含着两个互相关联、又互相排斥的对立面。这两个方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转化和发展。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为存在的条件,离开其中一方,他方就不存在;矛盾的斗争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想对立、互相否定,它体现着对方面之间互相分离的趋势。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的结果,就是对方面的转化。对立统一规律是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最终规律,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人们观察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质量互变规律。客观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就引起质变,使旧事物转变成新事物;然后在新事物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引起质变,如此往复不已,使事物不断发展变化。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这个规律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直线前进的,都需要经过肯定一一否定一一再否定的曲折路线,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是事物保存它的现有性质,否定就是事物内部的否定因素战胜肯定因素,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在否定的阶段中,又孕育着新的否定因素,新的否定因素慢慢占居上风,使事物经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前进到新的肯定阶段。如此不断往复,事物得到发展。

事物的"尺子"一一质、量、度。客观事物有一把标志自身存在的"尺子",这就是事物自身具有的质、量、度。任何事物都有质的规定性,它规定着事物自身的特有性质;量也是事物的一种规定性,它规定着事物存在的规模和发展的程度,可以用多少、大小、高低、轻重、快慢等数量来表示,任何量都是一定事物的量,是与事物分不开的;度是一定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度,在一定的度即界限内,量的变化不会改变事物的质,而一旦超出这个度,量的变化就会引起质变,使一事物转变为他事物。

二、人的认识规律

●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活动,而且这种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社会历史活动。实践是认识的 基础,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实践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认识依赖于实践,认识的发生、发展和归宿,归根到底都离不开社会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观点。

●认识的起点一一感性认识。人们对任何具体事物的认识,都是从感性认识开始的,这是客观外界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感性认识在发展中要经历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基本形式。感觉是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在人脑在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现象、表面的个别特性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最初的反映结果;知觉是把种种感觉加以综合所形成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形象,是对整个对象的反映;表象是过去感知的事物在记忆中的再现,是感性认识中的较高级的形式。

●反映事物的本质一一理性认识。理性认识由感性认识发展而来,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概念是理性认识的细胞,是对于同类事物的共同点的、一般规律性的反映;判断是对于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的反映,它以概念为基础,对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等问题作出回答;推理由一系列判断组成,它是根据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由已知推出未知,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另一个新判断。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理性认识,才能更深刻、更正确、更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

●客观真理。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的客观性是因为真理的内容来自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所以真理只有一个。真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真理和谬误只有一步之差。真理是主观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表明了主观和客观的符合、一致;谬误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表明了主观和客观的脱离、分裂。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二者互相依存、互为前提,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

●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一实践。真理是对客观事物规律的反映,检验认识是不是真理,就得把认识同客观事物联系起来,加以比较,二者相符才是真理。这一任力只有实践才能承担。

【作者: shk】【访问统计:】【2004年12月24日 星期五 10:54】【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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